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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期末考试阅卷的执行细则

起源: 颁布日期:2023-10-18

一、、阅卷铺排

1.学院讲授领导委员会对全院老师所评阅试卷进行监督和查抄!!!。

2.公共课采取流水阅卷,参与阅卷的老师由公共教研室主任铺排,其它课程准则上由任课老师 掌管阅卷!!!。

3.阅卷和成就登录功夫为该门课程考试结束起头五天内或凭据学堂具体通知要求!!!。

二、、阅卷要求

1.阅卷前必须制订具体的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2.阅卷时要统一给分尺度!!!。

3.阅卷过程中的要求:

(1)选取红色钢笔或具名笔;;;

(2)评阅试卷时只能给正分,不能给负分;;;

(3)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题型,在谬误答案处划线,将总得分写在得分栏中;;;

(4)分值 5 分以上的试题,给出步骤分( 全对可直接给满分 ) ,并将该小题的得分写在题首 处;;;每大题的得分栏要有得分(若是是流水评卷,每大题的得分栏要有评卷教员的具名);;;

(5) 预防阅卷过程 中出现谬误,维持试卷整洁!!!。阅卷中有成就更改的处所必须具名:

(6) 要求采取流水阅卷的试卷,署名必须有两位以上(含两位) 的老师署名!!!。同时,应保障在 装订后,前三份试卷应签全名!!!。

4.阅卷实现后,实时上网登录学天生绩,并打印成就单和试卷分析表,按要求装订试卷,交教 学秘书;;;

5.学院组织教研室主任对试卷进行复核!!!。

三、、试卷分析

1.阅卷老师严格依照学堂最新要求,当真填写试卷分析表!!!。

2.教研室主任签写定见时,重要从试卷分析的内容、、是否正确、、阅卷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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